重归黄金年代_第四百一二十章 合同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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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二十章 合同工 (第3/6页)

签订用工合同,当然考虑到原有编制的问题,他们的用工合同和后来者是不一样的,称之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些都是后话,其实国家在1954年就有了劳动合同制,也叫雇工制,但因为后来各种原因消亡了,1979年后才重新生效,可真正实施的企业并不多,而且大部分都在南方特区那边。在金陵,宋援朝这么干可以说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同他们详细介绍了所谓合同工的细则,宋援朝说道:“你们过来后会由销售公司给你们签订用工合同,这个合同是对你们个人的保障,同时也是对厂子用人的一个要求。和正式工不一样,合同工是没编制的,但和临时工也不同,合同工在合同有效期内是有法律保障的。”

    “合同签订的期限是三年,前三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按照临时工标准进行发放,同时必须遵守目前一分厂的奖惩制度。此外,作为销售员在普通的奖惩制度上还有单独的销售奖惩制度,具体的到时候会有正式细则给你们看。”

    “厂子里的奖惩制度我们知道,可这销售的奖惩制度大概是什么样的?”何骁忍不住问。

    宋援朝笑笑道:“具体的到时候你们自己看吧,说白了就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嘛不是没得,直接试用期不合格退工回家了。但我能保证,如果你们在这个岗位上干的好,那么未来拿到手的工资远比你们想象的多得多!”

    这句话顿时让何伟何骁哥俩动了心,一分厂的奖惩制度他们听何茂勇在家提过,如果过来上班也能和普通工人一样享受这个制度带来的实惠,那么合同工又和正式工又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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