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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二十章 合同工 (第2/6页)
管理一个企业,没人事权怎么管?宋援朝来之前就考虑过了这个问题,而且一分厂的独立性有限,如果每件事都要通过总厂,那么宋援朝的工作就会受到很大制约。 成立了销售公司,由这三产企业为平台就自然获得了部分人事权。 何伟何骁兄弟两个宋援朝给不了正式编制,也给不了准正式编制的临时工编制,先不说这些编制权利都在总厂,就算是总厂每年的名额也是有限的,名额还没出来私下就被各领导给私下瓜分了,哪里轮得上宋援朝? 销售公司就不同了,宋援朝在成立这家公司的注册上耍了一个花招,所以这家公司名义上是一分厂的三厂,可实际却是一个独立法人的公司,无论人事还是财政权利全部都有,当然这不属于国企编制,只是一个三产编制。 宋援朝等于在南都体系之外打造了一个属于自己全面可控的新的体系,目前这个体系还很简陋,功能也仅仅只限于一分厂的销售范围,可宋援朝相信随着这家销售公司的业务逐步展开,未来不可限量。 何伟何骁兄弟两个可以说是这家销售公司最早的员工的,他们不属于南都的正式职工和临时工,不占任何编制,由销售公司为主体给他们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职工的方式在目前有一个特别称呼——合同工。 合同工的出现是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到九十年代中期达到了高峰。这种用工方式打破了原有的人事结构,使得僵化的人事体系得到了良好补充。 之后,合同工逐步取代了原本的用工方式,就连之前端着铁饭碗的职工干部在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也开始和单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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