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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爸是无辜的!  (第1/5页)
    那个时候,对警械的管理还远没有现在这么严格,一般的联防队员,都会配发匕首、手铐和带强光手电的高压电击警棍。    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新鲜,成天把警械都挂在腰上显摆。    慢慢的新鲜感就过了,就觉得手铐和警棍还有点用处。    匕首吗?根本就是个摆设,真要遇着事了,面对嫌疑人,你敢拿着匕首刺他?吓唬他都没用!切瓜削平果还怕伤了自己!    所以,后来也就不会随身带着了,要么锁在办公室抽屉里,要么放家里。    魏武记得,因为怕女儿魏冉拿到,他的匕首一直放在家里大衣橱顶上。    一周后,从省厅传来消息:    现场提取的**与魏武的dna采样比对十分相似,相似度达到了99.9997%。    也就是说,每100万人中,最多只有3个人和现场留下的证物dna近似。    而且魏武的匕首、衣服上的黄泥都是铁证。    这让魏武百口莫辩。    关键还有村支书李国盛的证词,他说和魏武分手时是十一点五十,与案发时间正好吻合。    两人最后分手的地方,并没有发现魏武所说的一地烟头。    魏武不知道李支书为什么这么说,李国盛是他的堂叔,魏武刚开始进入联防队,也是李国盛找的关系,按理不会害他。    所以,魏武只能认为是李国盛喝多了,记错了时间。    至于烟头怎么没有了,魏武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于是,魏武请求公安机关再次询问李国盛,结果还是一样。    就这样,一审的时候,毫无悬念,魏武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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