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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65 (第24/43页)
斗,倒不如各施其能,看谁能够先登上强者的宝座。 大约过了两天时间,独孤英寿顺利到达美国纽约。 此时的他,外貌于一个地道的美国人没有任何区别。带着一顶磨了边的鸭舌帽,宽松的长袖t恤衫,牛仔裤,吁吁的胡渣子,在背上还背着一个行囊。行囊之中,除了几件欢喜的衣服,还有一只改装过了的zip打火机和一包香烟。 很久没有回来了,凭着曾经在这里做警察时的经验,纽约虽然是全球最著名的繁华城市,但是这个城市同样也有杂乱无章的贫民窟,要获得最新一手的消息,前往城市的这些边缘地带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上了一辆黄色的计程车,随口报了一个街道的名字。纯正的德克萨斯州口音,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下了计程车,独孤英寿就站在了一个酒吧的门口。 此时天色尚早,才不过下午两三点左右。所以酒吧还没有开门,整条街上比起华尔街那样的地方显然要冷清不少,美国不像是中国和印度那样的高密度居住人群,来来往往,能够看到几十人已经算是不错了!尤其多的还是一辆一辆的汽车。 看了一下四周,独孤英美绕道朝着中间的弄堂中走去。大约走了五、六步远的地方站定。手指按在一块涂鸦的人物的鼻子上。 “谁?!”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听不出男女的声音。 “0748,自己人。”平举双手,独孤英寿说出来祁田告诉自已的密码。 “美国人?!”来人显然很意外自已竟然会有一个纯种美国血的“自已人”。 “中国人。具休原因如何,等找个说话的地方再说。”说着,手中掏出一个识别微章,这是狂风的东西。在临去中国的时候,狂风递给自已的。 等到了一间秘密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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