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婚配合法化的世界-美妈给我生三胎_【母子婚配合法化的世界-美妈给我生三胎】(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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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子婚配合法化的世界-美妈给我生三胎】(3) (第5/13页)

公开场合是不

    合时宜、有失礼仪的、会被大众误解为,做儿子的竟然会拒绝「娶母为妻」,那

    可就太糟糕了,堪比败家子。

    在父亲丧失行动能力之后,美妈湄琴已然被公认是隶属于我的「母妻」,我

    理应称呼她为「爱妻」、「老婆」之类的,也可以直呼其名,但不适合再叫她「

    mama」或「母亲」,只能心里默念,断然不可以再说出口了。

    现在的华夏国,女子以传统文化「三从四德」为荣,「既嫁从夫,夫逝从子」,mama婚后就改随夫姓「齐」,虽然我爸爸老齐目前只是中风不能动弹和言语

    ,但按照的司法解释和社会风俗,mama在法律和常理上,都已经隶属

    于作为儿子的我,只要我去婚配登记处,办理一个婚配对象的变更备案,mama就

    在法律上从父亲的配偶,变更成为我的配偶了,即「母妻」,其法律意义在于,

    「儿子取代了其父亲,获得母亲优先交配权」,另外,如果母子双方合意,也可

    以变更登记为「母子排他交配权」,即「母亲已承诺其独家交配权隶属于儿子,

    且可以排他的拒绝与儿子以外的其他男人交配」。「优先交配权」和「排他交配

    权」是华夏国与东瀛、朝韩的婚配法律的不同之处,体现了大国的文

    明守序之道。其他国家的婚配法律,通常不设置优先或排他的条款,这使得其他

    东亚国家的婚配关系,太过于混乱,自家男人因为交配顺序而大打出手,甚至酿

    成惨剧的报道,是屡见不鲜……

    我是听闻过的,班里有几个丧父、或者单亲家庭的男同学,老早就跟母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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