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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84章 牛奶公司有何价值被盯上 (第2/7页)
究,证明蚊子确实是疟原虫的宿主,且疟疾是经由蚊子叮咬而传播,而罗纳德·罗斯更是因为这个成就,获得了一九零二的诺贝尔医学奖。 因此,温逊医生的心思不全在商业上,钱赚得差不多后,便辞去牛奶公司的大班职位,带着在东方积累下的财富和学术成就,衣锦还乡,荣归故里,在英国本土创办了伦敦热带医学校,并在那里终老。 香江这边的牛奶公司,则继续发展壮大着,比如在一九零四年收购了太古洋行的rou类冷藏库。自此进入制冰业。 不过,牛奶公司在制冰领域的真正做大,是通过收购怡和洋行旗下的香江制冰公司。 冰,做为商品,之所以能在早期的香江成为紧俏物资,也和西洋人与中国人的生活习惯差异密切相关。 拿英国佬来讲,随便翻一下地图不难发现,他们所生活的英国本土地区,要比香江所处的热带地区,纬度高了很多。 说白了,以英国佬为代表的西洋人,属于“耐寒动物”,有吃冰的习惯。 当这些家伙抢了香江后,很快发现,中国人可以在骄阳似火的大夏天,惬意地喝着热茶,而他们则热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 那个“香港脚”名称的起源,便算得上一个佐证。 正因为如此,殖民地强盗们只要赚够了钱,就不对香江留恋半分,纷纷返回英国伦敦逍遥快活。 早在英国人抢了香江的一八四零年代,有一个名叫丢杜的米国人,来到了香江,发现了冰块的巨大商机。 丢杜家族在储冰方面,有着成熟的维持低温土办法,进而,丢杜也就成功地做上了运冰卖冰的生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丢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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