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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5/28页)
,利落地忙活起来。 李玉的头发长了一点儿,发尾都戳到衣领子,也不知道多久没剪了。自己好像也挺长时间没剪了,要是以前的话,可以很自然的一起去剪头发。当然不能去vince那儿,要是vince当场给他拉皮条,他多尴尬啊,说起来,如果李玉能有小朱的一半的温和和识时务,他们能给彼此少添多少麻烦。 可是,如果李玉真的跟以前那些来来往往的情人没区别,他也不会这么喜欢他。 看着李玉闷声忙碌的背影,简隋英心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伤感,慢慢扩散开来。 李玉从初中到高中,一直是自己在校外租房子住的,生活自理能力很强,像简隋英这样习惯了被人伺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跟他一比,跟废人差不多。所以简隋英特别喜欢李玉给他做饭,不仅是觉得好吃,他还享受李玉做饭时那种干净利落的居家样子,享受李玉把碗端到他面前,跟他说“别打游戏了,该凉了。” 即使只有那么几次,都够他回味好久的。 过了一会儿,李玉转身端过来一碗冒着热气的面条,面条细白细白的,点缀了几叶翠绿的生菜,薄薄的培根rou,还趴着一颗黄澄澄的煎蛋。 简隋英看着面条发了下愣,然后拿起筷子,戳了戳蛋黄,又把筷子放下了。 李玉擦干净手,正好看到简隋英抬起头看着他,俩人四目相接。 简隋英的眼神有些迷惑,又有些无措,李玉只觉得心头一颤,他不能想象简隋英会有这种类似“弱者”的眼神。 简隋英靠着椅背,看着他说:“你要走了?” 李玉没说话,他觉得喉咙被卡住了。 简隋英的眼神和表情都恢复了常态,歪着嘴角一笑:“行了,我就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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