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96节 强势介入 (第1/5页)
老傅打听出了一个重要消息来。 路上救过的那个小娘子姓关,其父亲关景辉,是一位江西商人,跑来四川这边投资井盐开采,亦即是投资商也! 原来,四川盐业从凿井、汲卤、输卤到煎盐,分工很细,工序繁难,工程费用和设备投资颇多。 每开一井,一般需要一二年至四五年,最多的需十余年乃至数十年,凿井投资,浅者以千两银子计,深者以万两计,甚至有费至三四万两而不见功者。 因此经营井灶的企业主,大多数凑资朋充,采取合伙制度,以使资力雄厚。 家有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除了本地人投资盐业之外,还有不少实力雄厚的外省人来投资盐业,往往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投资者(称客人)和地主以租佃和合股的形式做井,有“年限井”(或称客井)和“子孙井”之分。 “年限井”,即凿井成功后,投资者按照比例只享有一定年限的股份及其收益,届期将井及其设施全部无偿地交还地主。 “子孙井”在开凿成功后,由投资者与地主长期共同拥有所有权,按说好的比例分成。 随着凿井技术的提高,井深相应增加,投资者付出的垫支资本数额持续上升,改变了股份结构中投资者与地主原来分占的比率,“年限井”逐步过渡为“子孙井”。 一般情况下,地主在井成投产后,占有股份的六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不等称“主日份”、“地脉日份”或“地脉锅口”;其余大部股权归投资者所有,称“工本日份”、“客日份”或“开锅水份”。 投资者的股价大,这是很公平的,因为地主只用出地,稳赚不赔,投资者真金白银地投入,万一打井失败,有可能血本无归。 各井盐产区的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