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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4页)
的地界,两个人聊得算是畅快,中午又下楼一起去吃了顿饭。 叶特助这人啊,不亲近还正常,一亲近那暴发户般的气质就由内而外散发出来,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只要贵的不要对的,就连人家饭店里的小笼包都要点个最贵的什么什么膏什么什么黄。 菜名里要有什么水晶啊,龙啊,凤啊,霸王啊之类的字眼,叶特助就最是喜欢了。 那郑总也真是个人才,就这样了还竖起个大拇指夸叶特助有品味。 品味,那是叶特助多么神往的字眼,更是对郑总亲近起来,说罢还不忘邀请对方有空去他家里,他还有多少多少收藏请郑总也来帮忙鉴赏一下。 ☆、第十七章 叶甚蒙这个时候还不知道,他是在班门弄斧。 那郑总家里原是做古董书画生意的,往上数五代都是有名有姓的人物,说是书香世家不为过,只不过到了郑振这里跑去下海经了商,终于是染了一层商人的铜臭味。 但从小是那个圈子里侵染大的,就是到了现在,他家的亲戚还有多人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国家博物馆里现在还有他们家捐出来的文物放着呢。 所以叶特助在咋咋哇哇的吹嘘家里那些根本拿不出台面的东西时,郑总就笑嘻嘻的听着,心里到把这事给默默念下了。他不怕对方喜欢的东西金贵,他就怕对方没得喜欢的东西,又或者不愿意透露那么一二。 既然他决定了走叶甚蒙这条路下手,那么他就没打算做得半生不熟,这交情都结下了就结深一点,他自信这么点眼力还是有的。 当然郑总心里其实还憋着一口气,那天在场的老总里面有个是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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