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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第3/3页)
狗。 “没,没什么,只是透透气。” 总不能和他说自己皮肤过敏不舒服是你那“多功能”的秘书下的手段吧? 离鹤抬头看了下身后的钟兆锦,不得不说这男人从头到脚,包括周身的气息都充满了男性荷尔蒙巨大的魅力: 身材高大,肌rou结实,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古铜色,不同于现下流行的花美男,他是那种面相刚毅,脸部轮廓较深,有点好莱坞硬汉影星的范,这样的他有着别样的魅力,更何况他还是双的,男女见了都会有点想法,总之很多人看他时,都会抛出难以移开的视线。 这样的钟兆锦,如果以蓝见了… 想到这,离鹤觉得自己好坏,马上抛开这负面的想法,自己劝着自己: 如果以蓝真的回来了,一定会给自己打电话,或者发信息的,至于刚才应该是他看花眼了。 这个时候的以蓝应该在国外有个更优越的读书环境,她从小头脑就好,成绩自是不用说,总之比自己强。 婚前,婚后,离鹤虽然没有听尹叔提起,但也听邻居或者小区里的别人说到过,好像钟兆锦的这“100天”的婚事,开始也有提到让尹叔的女儿尹以蓝去顶替,但后来以蓝不同意,尹叔也不能让自己唯一的小孩去冒那个险。 在ec市,大家都懂,像这样死了订婚爱人,又要在100内找个替补的,那这个替补的会短命,不短命也会命薄,反正做什么都坎坎坷坷,总之不会有好下场。 这种传闻,离鹤没有去亲身的考察过,但听说这种事,总是会让人心里犯抵触的,没有谁会真的愿意把自家小孩送过去,但自己是个例外,绝对是… 以蓝当初不同意,是理所应当;尹叔把自己送过来,也是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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